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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龙湖区警方打掉一涉黑涉恶犯罪团伙

日期:2012-08-13 17:25:16 来源:59刑事辩护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记者昨日从汕头龙湖区公安部门了解到,该分局经过缜密侦查,深入追踪,成功打掉新溪“5·12”谢某锋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谢某锋等12人,缴获作案工具小汽车2辆,自制霰弹枪1支。初步查明该团伙参与抢劫、寻衅滋事等15宗犯罪事实,并将其定性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
    经查,谢某锋于2010年刑满释放后,纠集了刑满释放的谢某珊、谢某龙、谢某明、谢某峰和其他无业青年组成团伙,采用堵路、阻止施工、威胁等手段插手新溪镇北中村及周围的工程,以强行入股、收取保护费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并于5月12日以暴力手段企图阻挠谢某藩的施工队施工,在强收保护费未果的情况下,指使他人持枪到谢某藩家寻衅滋事。
    近日,专案组兵分三路,先后抓获团伙首要成员谢某锋及其他成员,以及团伙成员谢某珊、谢某文、谢某龙、谢某国、陈某彬、王某贵。慑于法律的威严,在逃团伙成员蔡某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相关链接【59刑事律师解读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59省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社会危害性

59刑事辩护网  59律师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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