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辩护 无罪辩护 毒品犯罪 官员犯罪 老总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人身财产类犯罪 其他犯罪 取保候审 成功案例 收费标准 刑事制度 如何判刑
重点专题 取保候审 成功案例 无罪辩护 死刑辩护 毒品犯罪 行贿受贿 贪污罪 合同诈骗罪 未成年人犯罪 抢劫罪 故意杀人罪 盗窃罪 交通肇事罪 文书范本 聘请律师 收费标准 律师文苑 刑事辩护 刑事制度 诉讼指导 重婚罪 挪用资金罪 危害公共安全 诈骗罪 挪用公款罪 强奸罪 危险驾驶罪 法律法规 在线咨询 刑事自诉
 
 
 
法律咨询热线

 
 
 
 
 
 
刑事要闻 首页 > 刑事资讯 > 刑事要闻

盗窃拒捕伤及门卫,检方以抢劫罪对两被告人提起公诉

日期:2012-08-27 17:14:42 来源:59刑事辩护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张某因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又伙同赵某在盗窃中被抓。近日,土左旗检察院对两名被告人以抢劫罪提起公诉。
    被告人张某,2005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今年3月底,张某和赵某在呼市相遇后,张某提议去盗窃,两人一拍即合,后两人一起来到台阁牧镇某建筑工地,盗窃了60余根顶丝,卖到废品收购站,获赃款挥霍。尝到甜头后,两人又商议再到该工地盗窃,用扳手拆卸钢管扣件时,被工地门卫发现,过来制止并抓获了赵某,赵某与门卫撕扯,致两名门卫受伤,张某拿石头威胁门卫后独自逃离现场。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900元。两被告人均为土左旗人,分别为小学及初中文化。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盗窃中抗拒抓捕,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张某属累犯。
    法院将择日审理此案。

    相关链接【59律师谈抢劫罪】【抢劫罪与盗窃罪——谈转化型抢劫罪的构成】【怎样区分主犯与从犯?】【59刑事律师浅析累犯制度

59刑事辩护网  59知名律师  编辑

【相关文章】
 
返回首页 关于我们 专业团队剪影 刑事资讯 收费标准 权威领域 刑事程序 强制措施 刑事自诉 律师文苑 59律师 刑事辩护 诉讼指导 法律法规 联系我们 文书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