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辩护 无罪辩护 毒品犯罪 官员犯罪 老总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人身财产类犯罪 其他犯罪 取保候审 成功案例 收费标准 刑事制度 如何判刑
重点专题 取保候审 成功案例 无罪辩护 死刑辩护 毒品犯罪 行贿受贿 贪污罪 合同诈骗罪 未成年人犯罪 抢劫罪 故意杀人罪 盗窃罪 交通肇事罪 文书范本 聘请律师 收费标准 律师文苑 刑事辩护 刑事制度 诉讼指导 重婚罪 挪用资金罪 危害公共安全 诈骗罪 挪用公款罪 强奸罪 危险驾驶罪 法律法规 在线咨询 刑事自诉
 
 
 
法律咨询热线

 
 
 
 
 
 
职务犯罪 首页 > 权威领域 > 职务犯罪

“牵线搭桥得点好处”,算不算是受贿?

日期:2012-06-10 17:28:46 来源:59刑事辩护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牵线搭桥得点好处”,算不算是受贿?

    在刑法上,“牵线搭桥得点好处”的行为有可能涉嫌如下罪名。
    介绍贿赂罪: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如果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也就是说,即使没有利用本人职务之便,是利用了他人职务之便,同样有可能涉嫌犯罪。

【相关文章】
 
返回首页 关于我们 专业团队剪影 刑事资讯 收费标准 权威领域 刑事程序 强制措施 刑事自诉 律师文苑 59律师 刑事辩护 诉讼指导 法律法规 联系我们 文书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