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辩护 无罪辩护 毒品犯罪 官员犯罪 老总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人身财产类犯罪 其他犯罪 取保候审 成功案例 收费标准 刑事制度 如何判刑
重点专题 取保候审 成功案例 无罪辩护 死刑辩护 毒品犯罪 行贿受贿 贪污罪 合同诈骗罪 未成年人犯罪 抢劫罪 故意杀人罪 盗窃罪 交通肇事罪 文书范本 聘请律师 收费标准 律师文苑 刑事辩护 刑事制度 诉讼指导 重婚罪 挪用资金罪 危害公共安全 诈骗罪 挪用公款罪 强奸罪 危险驾驶罪 法律法规 在线咨询 刑事自诉
 
 
 
法律咨询热线

 
 
 
 
 
 
刑事要闻 首页 > 刑事资讯 > 刑事要闻

女子为嫁人偷熟人家婴儿,向男友家长谎称自己所生

日期:2012-07-04 17:59:11 来源:59刑事辩护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据《新闻晨报》报道,铭铭(化名)的一对大眼睛乌黑发亮,一笑,嘴边还有两个小酒窝。昨天中午,记者见到铭铭时,不怕生的他,脸上一直挂着笑容,一会找妈妈抱,一会摸摸外婆的耳朵,一会又抓抓记者的眼镜。对于刚刚过去的十几个小时所发生的事情,仅10个月大的铭铭可能不会留下记忆,但他的家人却永远无法忘记。
    前天下午4时许,铭铭在家中被人抱走,接下来的数小时内,宝宝没有任何消息。最后所有证据都显示,抱走铭铭的可能是外公厂里的一名女员工杨某。警方经过连夜侦查,最终于昨天凌晨3时许,成功将铭铭救出。目前,包括杨某在内的3名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据初步了解,杨某抱走铭铭的动机,仅为圆她曾向男友家人说过的一个谎言——铭铭是她的小孩。
    进厨房洗根葱孩子就没了
    7月2日上午9点多,李女士在家带着10个月大的外孙铭铭。突然,门铃响了。开门一看,是在自家工厂打工的小杨。“阿姨,我是来和你辞行的。”小杨说,自己怀孕了,不能再胜任这份工作,打算辞职和男友回老家,“她说去宿舍收拾东西,然后下午把钥匙给我送过来”。
    下午3点多,小杨如约再次前来。归还钥匙后,就与李女士拉起了家常。不多久铭铭醒了,突然大哭起来。李女士给他喂了奶粉后,就把他放在客厅学步车里,让孩子独自玩耍,而自己则到厨房去稍做收拾。此时,客厅里只剩小杨一人。
    “我刚洗了2根葱,前后不到1分钟。”李女士突然听到铭铭脚链上的铃铛发出的“铛铛”声,隐约还有房门打开的声音。感到蹊跷的李女士回头朝客厅看了一眼,“学步车被移到了门口,而铭铭不在车里,屋子的大门也半开着”。几乎同时,楼道内传来“咚咚咚”快速移动的脚步声。
    李女士一惊,立刻冲了出去。只看到一个人影闪过楼道,飞快地奔下楼。“是个瘦瘦的女孩子,穿着黑色碎花短裙,脸看不清。”而此时,原本在客厅里的小杨也一起消失了。
    主谋还曾出借手机供报警
    李女士一路紧随,无奈脚步声越来越远,跑到三楼时已完全看不到“短裙女”的踪影。“小杨,我家宝宝被人抱走了。”心慌的李女士从楼道窗口向下张望,发现了不辞而别的小杨,立刻扬声求助。李女士一边要求小杨帮忙看着楼道大门,一边从3楼逐层往下找,但一无所获。“抢孩子啊!”李女士哭喊着。
    此时接近下午4时10分,太阳依旧毒辣,惊慌失措的李女士只觉得天旋地转。不过当时的李女士对小杨丝毫没 起疑心,一心只想着赶紧通知女儿和老公,然后报警。“报警电话还是问小杨借了手机打的。”而小杨的表现也很镇定。“看到我哭,她也红了眼圈。”李女士特意关照小杨,让她不要离开,等警察过来说明情况。但当警察赶到时,李女士却找不到小杨了。“再打手机已是关机。”
    警方11小时成功破案
    松江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处置。在听完李女士的描述后,警方初步锁定杨某为嫌疑人。在调查中警方发现,案发期间附近路口一辆黑色比亚迪轿车曾在铭铭家楼下停了许久,4时许才离开,在路口时还与一辆货车发生碰擦,但轿车司机却视而不见,快速开车离开。
    警方迅即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连夜展开侦查。根据李女士提供的涉案人员体貌特征,警方认真调阅了案发周边区域的监控录像,并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比对手段,在7月3日凌晨1时许掌握了嫌疑人的行踪。但从确保儿童绝对生命安全的角度出发,民警并未贸然采取行动,而是耐心在嫌疑人落脚点周围蹲守观察。凌晨2时40分许,10余名侦查员按照作息规律,悄悄靠近闵行区纪王镇繁兴路某居民楼,在成功入门后,侦查员迅速冲进屋内,抓获杨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铭铭安全获救。目前,杨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  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对此次事件,律师认为,杨某的行为已涉嫌拐骗儿童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主要表现为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律师解释称,杨的行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拐骗儿童的大多是一些没有子女的人,想把拐来的儿童收养为自己的子女。这样的人主观上并不是想残害儿童,但是,他们这种极端损人利己的行为,使受骗儿童的心灵遭受严重创伤,给儿童的父母和其他亲人造成极大的精神痛苦,也给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带来威胁。因此,对于拐骗儿童的犯罪行为,不论其动机、目的如何,都不应忽视其社会危害性,必须给以惩罚。

    相关链接【怎样区分拐卖妇女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拘役】【犯罪行为】【共同犯罪

59刑事辩护网  59刑事律师  编辑

【相关文章】
 
返回首页 关于我们 专业团队剪影 刑事资讯 收费标准 权威领域 刑事程序 强制措施 刑事自诉 律师文苑 59律师 刑事辩护 诉讼指导 法律法规 联系我们 文书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