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国税局长强奸少女,扬言敢报警将不惜手段报复
日期:2012-07-08 17:55:18 来源:59刑事辩护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 针对网传福建省宁德福安市国税局局长强奸少女一事。记者7日下午从福安市政府部门了解到,涉事局长赵某某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网传,2012年7月5日,福安市公安局接到报案,一少女哭诉,自己被福安市国税局局长赵某伙同其手下灌醉,然后强行带到福安市会展大酒店八楼房间内,趁自己无力反抗将自己强奸,还威胁自己,扬言若敢报警将不惜手段报复该少女。
根据当地官网7日发布的通稿显示,7月5日20时22分,福建省福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曹某报警,称其女友刘某某于7月5日中午被福安市国税局局长赵某某强奸。接警后,警方立即介入调查。此案引起福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目前,赵某某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相关链接【刑事强制措施】【强奸罪中违背妇女意志的认定】【强奸罪的从重情节】
59刑事辩护网 59刑事律师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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