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辩护 无罪辩护 毒品犯罪 官员犯罪 老总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人身财产类犯罪 其他犯罪 取保候审 成功案例 收费标准 刑事制度 如何判刑
重点专题 取保候审 成功案例 无罪辩护 死刑辩护 毒品犯罪 行贿受贿 贪污罪 合同诈骗罪 未成年人犯罪 抢劫罪 故意杀人罪 盗窃罪 交通肇事罪 文书范本 聘请律师 收费标准 律师文苑 刑事辩护 刑事制度 诉讼指导 重婚罪 挪用资金罪 危害公共安全 诈骗罪 挪用公款罪 强奸罪 危险驾驶罪 法律法规 在线咨询 刑事自诉
 
 
 
法律咨询热线

 
 
 
 
 
 
刑事要闻 首页 > 刑事资讯 > 刑事要闻

男同性恋闹分手,一方以“艳照”勒索对方5万

日期:2012-06-25 17:54:41 来源:59刑事辩护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两名男同性恋人同居后因纠纷闹分手,一方提出必须拿出5万元来才能分,否则将把两人的“不雅照”公之于众;另一方踌躇后来到省会长安公安分局建华警务站求助,民警顺藤摸瓜,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6月20日中午,省会长安公安分局建华警务站民警发现,一名男子在警务站外徘徊,几次欲进门,但都犹豫地退了出去,值班民警把该男子请进站内,询问他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助。该男子自称姓王,“有人威胁敲诈我5万块钱,对方说,如果不给钱,就把我的一些隐私照片公布出去,让我名誉扫地。”
    正在此时,小王的手机响了,是敲诈者打来的,催他赶快把钱汇过去。为防止打草惊蛇,民警用纸笔写字授意小王告诉对方不能汇款,要求当面交钱并取回照片。起初,对方不同意,但因为小王态度坚决,对方最终妥协,同意当面交钱,并约好交钱地点。
    民警提前赶到约定地点,布控蹲守,当晚20时许,将敲诈小王的张某抓获。
    据张某交代,他是小王的“男朋友”。原来,今年年初,小王与张某通过网上QQ聊天相识,越聊越投机,而且二人都表现出了对同性的爱慕之情,今年4月,张某从山东赶到石家庄与小王见面。此后,张某在石市租了房与小王同居。
    期间,张某以小王同事的名义认识了小王的家人和同事。6月初,两人因经济原因发生矛盾,小王提出分手,张某听后恼羞成怒,就以将小王同性恋的情况告诉其家人和朋友,并将两人部分不雅照公布到网上为要挟,向小王敲诈人民币5万元。
    目前,张某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刑事拘留。

    相关链接【敲诈勒索罪】【犯罪动机】【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

59刑事辩护网  59刑事辩护律师  编辑

【相关文章】
 
返回首页 关于我们 专业团队剪影 刑事资讯 收费标准 权威领域 刑事程序 强制措施 刑事自诉 律师文苑 59律师 刑事辩护 诉讼指导 法律法规 联系我们 文书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