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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为购毒品专偷自家人,称偷亲戚不是犯罪

日期:2012-07-11 17:51:56 来源:59刑事辩护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11日,江西省德安县警方通报一起专偷亲戚财物的盗窃案。民警对该犯罪嫌疑人舒某进行询问时,舒某竟认为偷亲戚的财物不是犯罪,所以才接二连三地找亲戚下手。
  2011年以来,德安警方先后接到居民报警反映家中财物被盗,民警发现这些案件的受害人是亲戚关系,分析熟人作案可能性较大。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舒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查,舒某是一名“瘾君子”,2010年因涉嫌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满释放后,苏某竟然认为,当时被抓是因为偷了陌生人的东西,偷自家人的东西就不叫犯罪。
  于是,舒某先后潜入其姐姐、表姐、阿姨等亲戚家实施盗窃,并将窃取的财物变卖用来购买毒品吸食。
    目前,舒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相关链接【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是否构成盗窃罪】【盗窃自己的财物是否构成盗窃罪】【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59刑事辩护网  59辩护律师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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