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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百余万现金欲购毒品,一台湾男子被判无期

日期:2012-06-18 17:50:35 来源:59刑事辩护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一台湾男子欲从珠海购80公斤毒品回台湾贩卖,毒品未买齐就被抓获。近日,经法院两审,该男子以走私、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有参与买卖的其他9人,各获刑7年到15年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6月,台湾人谢清棋想从大陆购买毒品“K粉”运回台湾贩卖,多次往返于台湾和珠海之间,寻找同伙,筹措毒资,联系运输,并让台湾人邱圣雄帮忙联系卖家。
    2010年7月17日,谢清棋从台湾来到珠海,向邱圣雄提出要购买80公斤毒品“K粉”,邱圣雄遂联系毒品卖家卢某(另案处理)和“阿风”(在逃),欲向他们分别购买50公斤和30公斤毒品“K粉”。同月25日12时许,谢清棋等人在东莞市常平镇,准备与“阿风”交易毒品时被抓获,公安人员从其乘坐的汽车上查获7996.17克“K粉”,经鉴定含有氯胺酮成份。随后,本案涉及的十余人先后落网,共查获涉案现金价值170余万元人民币,手机20部。部分人获另案处理。
    本案经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后,10名被告人均上诉要求从轻处罚。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后认为,各人上诉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纳,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陈国超 通讯员汪栋、李凌岩。

    相关链接【走私毒品罪】【贩卖毒品罪】【两审终审】【无期徒刑

59刑事辩护网  59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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