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辩护 无罪辩护 毒品犯罪 官员犯罪 老总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人身财产类犯罪 其他犯罪 取保候审 成功案例 收费标准 刑事制度 如何判刑
重点专题 取保候审 成功案例 无罪辩护 死刑辩护 毒品犯罪 行贿受贿 贪污罪 合同诈骗罪 未成年人犯罪 抢劫罪 故意杀人罪 盗窃罪 交通肇事罪 文书范本 聘请律师 收费标准 律师文苑 刑事辩护 刑事制度 诉讼指导 重婚罪 挪用资金罪 危害公共安全 诈骗罪 挪用公款罪 强奸罪 危险驾驶罪 法律法规 在线咨询 刑事自诉
 
 
 
法律咨询热线

 
 
 
 
 
 
刑事要闻 首页 > 刑事资讯 > 刑事要闻

传河南新县刑警中队长酒驾撞死人,官方称没饮酒

日期:2012-06-17 17:48:58 来源:59刑事辩护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近日,有网友在多个网站论坛发帖称,6月15日下午,信阳市新县公安局刑警中队队长吴光明酒驾撞死一老汉后,开车逃跑,一直未被控制。而被撞老汉的尸体,目前也不翼而飞。
    15日晚,新县人民政府在新县政府网发布交通事故情况通报称,吴光明酒精测试值为0,目前,吴已被刑拘。  
    网帖 刑警中队长酒驾撞死老汉
    6月15日下午6时29分,网友“faye667”首先在百度新县吧发帖称,新县公安局刑警队队长吴光明,工作时间开车出去吃饭,出车祸六个小时不作为,家属找局长评里(评理),局长杨昭兵带头大人(打人)。多人受伤!
    16日,又有网友在多个网站论坛发帖称,15日下午1时许,新县公安局刑警中队队长吴光明酒驾撞死一老汉后,开车逃跑,目前被撞老汉尸体不翼而飞。当时,与吴光明同车的还有新县公安局副局长曹乃奇。事故发生后,吴光明一直未被控制,有人发现今天下午他还在一个茶馆与人喝茶。
    帖子后面留有自称受害者家属陈世钊的手机号码
    讲述 老人死状惨烈
    15日晚8时22分,记者与陈世钊取得了联系,他说,死者是他岳父张治祥,今年62岁。
    “我是接到别人电话后赶到现场的。”陈世钊说,到现场后,他看到岳父已经死亡,肠子都露了出来,血流了一地。岳父骑的摩托车已经报废。地上到处散落着渔具。
    陈世钊向记者介绍,当日中午,他岳父张治祥从乡下钓鱼回来,11时30分许,走到临近县城柳棚路段时,被驾车下乡吃饭的新县公安局刑警中队队长吴光明当场撞死。事后,吴没有拨打120急救电话,把车开离现场500多米后,在路边停下,破坏了现场。
    “事发时,你并未在场,这些事情你是怎么知道的?”记者问。“有人看到,和我说的。”陈世钊答。“吴光明究竟是下乡吃饭,还是已吃过饭?他开的什么车?”“也可能下乡吃饭,也可能已吃过饭。他开的是私家车,但我们怀疑他酒驾!”
    陈世钊还说,事发时,吴光明车上共有4人,“但不确定是哪些人。”
    气愤 家属称讨说法尸体被强行抬走
    陈世钊说,事发后,他们一直等待有关部门给个说法,但没等到。
    “公安局副局长曹乃奇给我们做工作,让先把尸体拉回去,说事情会妥善解决的。”陈世钊说,他们听从了曹的意见,把张治祥的尸体拉了回去。
    “但回来后,就没人管了。”陈世钊说,他们在家等了很久,公安局也没来人,“出了这么大的事,公安局还真沉得住气。”
    陈世钊说,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出了交通伤亡事故的,应当场对肇事司机进行拘留,但直到现在,吴光明还在家里。另外,他们多次要求给吴光明做酒精测试,直到下午4点多才给吴抽血。“酒劲早过去了。”
    陈世钊说,想到这些,他们很生气,决定把张治祥尸体抬到公安局,讨个说法。
    陈世钊说,在公安局,他们与警察理论时,双方发生争吵。后来,张治祥尸体被几十名警察强行抬走了,至今不知所踪。
    官方 肇事驾驶员未饮酒已被刑拘
    15日晚,记者多次试图联系吴光明,但没联系上。
    当晚8时39分,记者联系到帖中另一当事人,新县公安局副局长曹乃奇。“吴光明当时驾车是到哪儿去,干什么,你是否在车上?”记者问。“我当时没在车上,也不知道事情是怎么发生的。”曹乃奇答。
    15日晚11时25分,新县人民政府在新县政府网上发布“6.15”新县交通事故情况通报,通报称:
    2012年6月15日11时35分,新县公安局民警吴光明驾驶鄂A81Z05号东风日产牌小型轿车,由新县城关行至董店村柳棚路段弯道处,与张治祥(男,62岁)驾驶的豫SKA550号两轮摩托车相撞,致张治祥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新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置,120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确定张治祥已死亡。交警大队及时对吴光明进行了呼气酒精测试,测试值为0。当日下午3时许,法医对尸体进行了检  验。事发时,吴光明所驾车中共有4人(吴光明和其堂兄吴元义、姐夫王治胜及吴元义的亲戚方应祥)。
    目前,肇事驾驶员吴光明已被刑事拘留,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热议 11时35分是否算上班时间
    此事引发网友热议。
    网友“222.140.172.*”认为,这只是一场普通的交通事故,只因为一方是公务人员,死者家属就到所在单位闹事,有些不妥。谁也不希望车祸发生,但事情往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只要开车,就无法预知和避免车祸。事出了,双方都是受害者,我们为逝者伤悲,但借机闹事,国法不容。
    该网友说,公务员首先是人,是公民,他们的权利也要受到保障,车祸发生后,首要的是让伤者得到救治,让逝者入土为安,然后再由相关部门秉公处理,处理不公正再反映也不迟。事故一出,就抬棺到事主所在单位闹事,名义上是要讨个公道,真实目的都懂的。
    也有网友对吴光明在上午11点35分驾车外出提出质疑。
    “11点35分,算不算上班时间,有待商榷。”网友“Sweetspring81”说。
    “我觉得11点多应该是上班时间,吴光明驾车出去,是到哪里去?是办公事儿,还是私事?有关部门应当给予交待。”网友“189904lw”说。

    相关链接【交通肇事罪】【醉酒驾驶的鉴定标准】【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拘留】【包庇罪】【尸体检验

59刑事辩护网  59知名刑事律师  编辑

【相关文章】
 
返回首页 关于我们 专业团队剪影 刑事资讯 收费标准 权威领域 刑事程序 强制措施 刑事自诉 律师文苑 59律师 刑事辩护 诉讼指导 法律法规 联系我们 文书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