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辩护 无罪辩护 毒品犯罪 官员犯罪 老总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人身财产类犯罪 其他犯罪 取保候审 成功案例 收费标准 刑事制度 如何判刑
重点专题 取保候审 成功案例 无罪辩护 死刑辩护 毒品犯罪 行贿受贿 贪污罪 合同诈骗罪 未成年人犯罪 抢劫罪 故意杀人罪 盗窃罪 交通肇事罪 文书范本 聘请律师 收费标准 律师文苑 刑事辩护 刑事制度 诉讼指导 重婚罪 挪用资金罪 危害公共安全 诈骗罪 挪用公款罪 强奸罪 危险驾驶罪 法律法规 在线咨询 刑事自诉
 
 
 
法律咨询热线

 
 
 
 
 
 
刑事要闻 首页 > 刑事资讯 > 刑事要闻

白领介绍毒品买卖获刑8个月

日期:2012-06-07 17:41:53 来源:59刑事辩护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令宋某没有想到的是,4年多前的一次哥们义气,竟将自己送进了牢房。记者昨从我市法院获悉,宋某是我市某企业的一名白领,一直与李某、林某认识。2008年2月的一天,应林某请求,宋某把贩卖毒品的李某介绍给他认识,李某将重达3克的毒品卖给林某了。2011年年底,公安机关侦查李某毒品犯罪活动时,致使宋某案发。(扩展阅读:毒品犯罪行为包括) 
    据介绍,法院日前审理该案时认为,被告人宋某将李某销售的毒品介绍给林某,其行为已经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行为属于与他人共同贩卖毒品,构成贩卖毒品罪。因宋某在犯罪中,起的是辅助性的作用,所以被认定为从犯。由于归案后宋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此外,值得提醒的是,根据最法律规定,介绍买卖毒品的,无论是否获利,均以贩卖毒品罪的共犯(共犯和共同犯罪是否有区别)论处。(扩展阅读:毒品案件共同犯罪怎样区分主从犯

59刑事辩护网  59刑事辩护律师  编辑

【相关文章】
 
返回首页 关于我们 专业团队剪影 刑事资讯 收费标准 权威领域 刑事程序 强制措施 刑事自诉 律师文苑 59律师 刑事辩护 诉讼指导 法律法规 联系我们 文书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