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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团伙强收“管理费”,社区主任充当“保护伞”

日期:2012-07-26 17:41:17 来源:59刑事辩护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昨日,塘厦召开“三打”新闻媒体通气会,公布了上半年“三打”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其中,打击欺行霸市工作成效显著,在全市首次绩效考核排名中位列第一。
  今年3月19日,专项行动组在塘厦先后抓获刘某彬(男,37岁,59资阳市人)等4名犯罪嫌疑人,摧毁了一个欺行霸市团伙。
  这个团伙长期在龙背岭社区以管理生活废品回收为名,采取威胁、殴打和砸车等手段,强行对该社区从事生活废品回收的人员收取“管理费”。
  在此过程中,专项行动组还揪出了龙背岭社区环卫城管办负责人叶某坤和张某培。他们收取刘某彬等人的好处费后对其庇护和帮助。
  经过进一步深挖,专项行动组证实:龙背岭社区主任叶某雄收受贿赂后为刘某彬团伙充当“保护伞”。目前,专项行动组已经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

    相关链接【寻衅滋事罪】【包庇罪与循私枉法罪的界限】【刑事强制措施】【受贿罪中“国家工作人员”是哪几类?

59刑事辩护网  59律师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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