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辩护 无罪辩护 毒品犯罪 官员犯罪 老总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人身财产类犯罪 其他犯罪 取保候审 成功案例 收费标准 刑事制度 如何判刑
重点专题 取保候审 成功案例 无罪辩护 死刑辩护 毒品犯罪 行贿受贿 贪污罪 合同诈骗罪 未成年人犯罪 抢劫罪 故意杀人罪 盗窃罪 交通肇事罪 文书范本 聘请律师 收费标准 律师文苑 刑事辩护 刑事制度 诉讼指导 重婚罪 挪用资金罪 危害公共安全 诈骗罪 挪用公款罪 强奸罪 危险驾驶罪 法律法规 在线咨询 刑事自诉
 
 
 
法律咨询热线

 
 
 
 
 
 
刑事要闻 首页 > 刑事资讯 > 刑事要闻

房产公司当幌子,欺行霸市涉案2.2亿

日期:2012-08-04 17:34:46 来源:59刑事辩护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阳江警方打掉一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2名
  成立担保公司非法经营,高息多次向市内外企业、个人开展贷款、吸收存款业务,将吸收的存款用于高利放贷。昨天,阳江警方通报称,近期成功打掉一个以政协第六届阳江市委员会委员李某安为首的欺行霸市违法犯罪团伙,至目前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2名,冻结涉案资金740多万元,扣押涉案书证物证等违法犯罪证据一大批,破获刑事案件89宗,李某安、王某业、曾某令等1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执行逮捕。
  利用公司组织犯罪
 
 今年阳江警方在侦办以林某顶、谭某重为首的涉黑团伙案件过程中,继续扩线深挖,在排查线索时发现:李某安、王某媚等人涉嫌利用经营房地产公司和担保公司,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经营、串通投标等欺行霸市犯罪行为。
  李某安,男,50岁,阳江市江城区人,政协第六届阳江市委员会委员,阳江市兴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阳江市安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媚,女,44岁,阳江市江城区人,系李某安的妻子。
  在核查有关犯罪线索属实后,5月24日,阳江市公安局正式立案侦查。6月5日,李某安、王某媚等1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落网。随后,该团伙的19名成员又先后落网。至目前为止,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2名。
  涉案金额2.2亿元
  警方初步查明,自2007年以来,以李某安、王某媚夫妇为首的欺行霸市违法犯罪团伙为牟取暴利,涉嫌利用阳江市兴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阳江市安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阳江市康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组织地实施一系列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经营、串通投标等欺行霸市以及其他多项违法犯罪活动。
  经初步审查,该犯罪团伙主要涉嫌非法经营、强迫交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转贷、伪造证据等违法犯罪行为,涉案金额2.2亿元,牵涉几十间企业和数百名市民。在查明该团伙的主要违法犯罪事实的同时,专案组还排查出该犯罪团伙涉嫌欺行霸市违法犯罪线索75条。
  罪行
  非法吸储千万高利转贷400万
  为谋取非法利益,2009年6月22日,李某安成立阳江市兴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只要是为企业、自然人提供担保并开展相关担保业务;投资工业、房地产业;企业管理、信息咨询和策划;为企业的合并、收购、债务重组及项目投资提供策划、咨询。
  公司成立后,李某安、王某媚夫妇等人并没按照公司的经营范围依法经营,而是打着公司的旗号进行非法经营,未经国家有关部门的许可,高息多次向市内外企业、个人开展贷款、吸收存款业务,将吸收的存款用于高利放贷,从中获取暴利。2012年1月,李某安等人以阳江市康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向某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1900万元后,将其中的400多万元用于兴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高利放贷业务。
  据初步统计,2009年以来,该犯罪团伙涉嫌非法经营刑事案件30宗,高利放贷160多人次,累计金额1亿多元,违法所得3000多万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0多万元,高利转贷400多万元。

    相关链接【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如何区分非法吸收存款罪和诈骗罪?】【社会危害性

59刑事辩护网  59刑事律师  编辑

【相关文章】
 
返回首页 关于我们 专业团队剪影 刑事资讯 收费标准 权威领域 刑事程序 强制措施 刑事自诉 律师文苑 59律师 刑事辩护 诉讼指导 法律法规 联系我们 文书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