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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18克,武穴一毒贩获刑七年半

日期:2012-05-28 17:34:21 来源:59刑事辩护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明知贩卖毒品是违法行为,却铤而走险,作恶者终将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付出代价。5月25日,经湖北省武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市法院以被告人陈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扩展阅读:公诉  贩卖毒品罪的处罚  有期徒刑 
    被告人陈某家住武穴市武穴办事处西新村,无业。去年10月26日下午6时许,吸毒人员张某与被告人陈某通过手机联系约定购买毒品“麻古”,陈某驾车来到武穴市黄商超市门口,以每颗80元价格卖给张某毒品(扩展阅读:涉嫌贩卖毒品罪能不能做无罪辩护)  
    “麻古”4颗,获赃款320元。交易后,武穴市公安局民警在该市黄商超市门口将陈某抓获,当场在陈某手包内缴获毒品“麻古”53颗及毒品“冰毒”6袋等物品。据查,2010年7月至2011年10月间,被告人陈某贩卖毒品11次,贩卖毒品“麻古”89颗共计8克,其他毒品10克,获赃款5600元。(扩展阅读:毒品案件的再犯和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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