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辩护 无罪辩护 毒品犯罪 官员犯罪 老总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人身财产类犯罪 其他犯罪 取保候审 成功案例 收费标准 刑事制度 如何判刑
重点专题 取保候审 成功案例 无罪辩护 死刑辩护 毒品犯罪 行贿受贿 贪污罪 合同诈骗罪 未成年人犯罪 抢劫罪 故意杀人罪 盗窃罪 交通肇事罪 文书范本 聘请律师 收费标准 律师文苑 刑事辩护 刑事制度 诉讼指导 重婚罪 挪用资金罪 危害公共安全 诈骗罪 挪用公款罪 强奸罪 危险驾驶罪 法律法规 在线咨询 刑事自诉
 
 
 
法律咨询热线

 
 
 
 
 
 
刑事要闻 首页 > 刑事资讯 > 刑事要闻

两女子伪造近3亿元人民币被判死刑,已执行枪决

日期:2012-05-19 17:27:39 来源:59刑事辩护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南方日报讯(记者/达海军 通讯员/林武欢)伪造巨额人民币,两名女犯被判死刑。今天上午,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名犯罪人员方瑞凤、吴玉玲进行了宣判。
  据宣判,2007年底至2009年初,方瑞凤、吴玉玲合谋,共同纠集他人伪造人民币共计2.8648亿元,其行为均已构成伪造货币罪。由于二人纠集他人共同伪造人民币数额特别巨大,致使大量假币流入社会,社会危害性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扩展阅读:伪造货币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上述两女犯分别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今天上午,两女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相关链接:59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如何掌握购买、持有、使用伪造货币罪的定罪量刑数额标准问题的答复
                                                                  编辑整理:59刑事辩护网
【相关文章】
 
返回首页 关于我们 专业团队剪影 刑事资讯 收费标准 权威领域 刑事程序 强制措施 刑事自诉 律师文苑 59律师 刑事辩护 诉讼指导 法律法规 联系我们 文书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