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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军案或9月开审,据称曾帮雇凶杀人胞弟免死

日期:2012-08-22 17:18:23 来源:59刑事辩护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8月中旬,本报记者从接近刘志军案的消息人士处获悉,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案或将在下月于辽宁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此说法未得到铁道部宣传部门的证实,不过另一位接近铁道部的人士证实了这一消息。
    上述消息人士称,最终刘案审理的时间和地点不排除出现变动的可能性。此前有关部门已将刘案相关材料送交检方,但检方认为刘案中最重大的经济问题方面证据链不足,材料被发回后要求重新调查取证,以使证据更加充实,故而刘案的开庭审理才迁延至今。目前对刘志军的调查已基本结束,为刘志军辩护的律师也已经指定。
    另据消息人士透露,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一案和丁书苗的案子也或将在不久后开审,张案、丁案将与刘案分开审理。
    2011年2月12日,新华社报道称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2年1月7日,中纪委宣布正在立案调查刘志军涉嫌违纪案,5月对其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年8月3日,铁道部内部通报了刘案的“六大问题”,其中包括刘志军为丁书苗谋取中标30亿元的项目,对中间人在工程投标活动收取咨询费知情,对2010年第七届世界高铁大会中高铁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收取铁路工程单位1000万元赞助费知情。刘志军还涉嫌收取铁路局四名干部贿赂,以及收藏一定数量的现代名人字画。内部通报亦称刘志军道德败坏,玩弄多名女性,且迷信风水,在其办公室中放置靠山石等。
    消息人士称,但迄今刘志军案经济问题中涉案金额仍未最终披露,该金额的最终确定,对最终判决影响巨 大。
    一位接近铁道部的知情人士介绍,从通报来看,直接归入刘志军名下的涉案金额,严格说来只有两项,一是收取铁路系统四名干部的贿赂,这项金额大概在1000多万元,二是刘非法所得的名人字画,估价大概也在1000多万元。
    此外,刘志军曾委托丁书苗运用关系和金钱去“打捞”前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虽然最终并未将何洪达捞出来,但也花费了三四千万元。
    对于与丁书苗有关的相关经济问题以及打捞何洪达的费用,上述接近铁道部的人士表示,这可以算在刘的名下,也可以算在丁的名下,因为钱实际上是趴在丁书苗的账户上,但通报中也提到刘“知情”了。最终如何定罪,要看庭审结果。
    浙江京衡律师集团律师陈有西表示,如果刘志军案只涉及到2000多万元的涉案金额,且认罪态度好,归赃(返回赃款)清楚,最多判无期徒刑。
    至于刘志军对中间人在工程投标活动收取咨询费知情,对2010年第七届世界高铁大会中高铁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收取铁路工程单位1000万元赞助费知情如何界定,陈有西表示:“如果刘志军利用自身权利在其中起到很大作用,可以认定为共同受贿。但最终要看起诉书里如何陈述这一事实。”
    当你走过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0号院,铁道部大院门前的街道时,你也许会注意到门口的一对石狮子,据与刘志军同事多年的一位铁路系统称,那是前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在2008年4月28日之后将它安放在门口的,目的是驱邪震祟。
    而今,这两头狮子连同刘志军办公室里曾摆放的靠山石一起,默默地佐证着刘 “搞封建迷信、相信风水”一说。这也是中纪委不久前通报刘志军贪腐案时提到的数宗问题之一。
    狮子依然蹲在复兴路10号大院门口,而刘志军已在2月11日夜里被有关人员带走。然而,刘志军是在何处被带走,似乎成了一宗扑朔迷离的罗生门事件。
    坊间对带走方式有多种传闻。8月中旬,多名不便具名的铁道部退休官员向本报记者回忆称,刘志军是在2011年2月11日晚在铁道部大院被带走的,“当晚铁道部院里来了很多车”。
于单位被带走?
    2月11日下午三点左右,铁道部一名官员,在铁道部大厅门口碰到刘志军,刘当时在那里等候来访的某个地方大员。该官员跟刘志军攀谈了一会。据他向本报记者回忆,当时刘志军的表情并没有太大的异样。
    没想到的是,当晚刘志军即被有关部门带走接受调查。
    刘志军被带走次日,新华社正式发布消息称,经中纪委有关负责同志证实,铁道部党组书记、部长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1年2月25日,盛光祖被任命为铁道部部长。
    2012年5月28日,中纪委监察部针对刘志军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有了结果:经查,刘志军滥用职权帮助北京博宥投资管理集团公司董事长丁羽心(又名丁书苗)获取巨额非法利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和贵重物品;道德败坏;对铁路系统出现的严重腐败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刘志军被开除党籍,而刘案中涉嫌犯罪的问题也正式被移送到司法机关。
    刘的亲信们比他“栽”得更早。
    2010年底,刘志军的铁杆亲信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罗金保“栽”了,2011年初,山西女商人丁书苗也被有关部门带走接受调查。
    2012年8月3日,铁路系统内部通报了刘志军涉嫌违纪的六大问题。包括刘志军为丁书苗谋取中标30亿元的项目,对中间人在工程投标活动收取咨询费知情,对2010年第七届世界高铁大会中高铁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收取铁路工程单位1000万元赞助费知情等。
    通报亦称,刘志军道德败坏,玩弄多名女性,有三名即为丁书苗介绍。同时,刘志军还曾委托丁书苗为前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的案件活动关系,为自己转任地方官员活动关系等。
    丁书苗与刘志军千丝万缕的微妙关系,可见一斑。而据本报从铁道部内部人士处了解到,罗金保正是替丁书苗和刘志军牵线搭桥之人。
    罗和丁的“落网”,无疑给刘志军敲了一记警钟,那年的春节,刘志军过得很“繁忙”。
查阅公开消息可知刘志军被抓前最后16天的部份工作行程。
    从2011年1月27日(农历虎年腊月廿四)起,刘志军几乎马不停蹄在外视察铁路春运工作(2011年春运从1月19日始,至2月27日终,为期40天),行程包括济南、上海、杭州、南京、东北、西安、海南、59、广州、武汉、南昌、阜阳等地。
    2月11日,铁路系统数名官员当日下午还在铁道部大院见到刘志军,当天晚上,刘即被有关部门带走接受调查。
    一位不便透露姓名的铁道部退休官员向本报记者称,刘志军是在铁道部大院被带走的,“当晚铁道部院里来了很多车”。另一位铁道部退休官员也表示,带走时间是在当晚10点,地点就在铁道部大院。
    自1972年在武汉铁路分局工务段担任养路工,到2003年接替傅志寰成为复兴路10号院的主人,刘志军一直在铁路系统摸爬滚打,但有一段时间,他离开了铁路系统,那是1992年8月到1993年2月期间,刘从郑州铁路局副局长兼党委常委的任上,调到湖北省任省国防工办党组书记(正厅级)。
    刘的郑州局副局长一职并非常务副局长。据一位与刘志军同事多年的铁路系统人士称,按照当时郑州局党委  的组织原则,党委成员一般在行政系统中只接受局长和常务副局长两人。并非常务副局长的刘副局长当时能进入郑州局常委,足见组织对他的器重。
    然而刘为人倨傲,办事独断专行,经常与局长顶着干,于是当时的郑州局局长只让其分管多经业务(排在运输、工务、电务、车辆等核心业务之后,是路局的边缘业务)。
    在1992年郑州铁路局党委常委新一轮差额选举中,刘志军还被选了下去。之所以“下去”,除了上述原因之 外,据消息人士称,更大的原因在于“休妻事件”。
    多位铁路系统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刘志军能从一名养路工迅速爬升成为武汉铁路分局的重要领导(先后任武汉铁路分局江岸车站站长、党委副书记,分局党委常委、政治部副主任、党委书记),与其娶原武汉铁路分局局长侄女(一说女儿)黄立平有很大关系。然而在刘志军担任武汉铁路分局书记不久之后,刘即与黄离婚了。
    刘志军贪腐素描
    1992年的郑州局党委常委选举落选,对刘志军打击颇大,上述与刘志军共事多年的铁路系统人士表示,刘志军随后四处活动,终于调到湖北省国防工办当了党组书记。然而在那刘干得也很不得志,于是他又找了他的一位老领导,于1993年2月返回铁路系统,先是参加铁道部运输改革调研工作,大半年之后,于1993年4月,担任沈阳铁路局局长,从此仕途一帆风顺,直至问鼎铁道部长。
    庇护贪腐亲信
    2012年6月初中纪委对刘志军贪腐问题的通报中,提到刘志军曾委托丁书苗打捞过前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
    实际上,据本报从接近铁道部的人士处了解到,刘志军曾为其多名存在重大经济问题的亲属和部下活动过关系,其中包括刘的胞弟刘志祥、原铁道部建设管理司副司长阎建和上文提及的罗金保。
    刘志祥于2002年担任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期间,涉嫌雇凶杀人,然而,直到2005年1月,刘志祥才被湖北省纪委双规,随后被刑事拘留和逮捕,检方指控,其贪污、受贿等非法所得达4000多万。2006年4月28日,宜昌中院一审判处刘志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不久,刘志祥被改判有期徒刑16年,上述接近铁道部的人士称,这与刘志军到处运作和活动有很大关系。
    何洪达的罪行,2009年11月对何洪达的公开审理,当时检方指控,其在1997年9月至2007年初,利用担任哈尔滨铁路局副局长、局长、铁道部政治部主任的职务便利,在违规发行股票、职务晋升等方面,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190万余元,构成受贿罪。
    此外,对于自己家庭财产、支出中超出合法收入的折合397万余元的部分,何洪达无法说明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由于以上犯罪事实,何于2009年11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公开消息显示,上述“违规发行股票”即是当年哈尔滨铁路局发行的北亚股票,时称铁路第一股,并引发名 震一时的“北亚案”,涉案人员除何洪达外,还包括北亚集团原董事长刘贵亭、哈尔滨铁路局原副局长郝雪斌、北京铁路局原局长李树田、黑龙江证监局原局长丁若鹏等人。
    而在何洪达于2007年“神秘失踪”和2009年11月被公开宣判期间,刘志军曾委托丁书苗多方活动关系,希望将其打捞出来。
    2012年3月13日,北京市二中院审理的一起诈骗案透露了打捞细节:据检方陈述,2008年11月至2009年11月间,被告人刘琳以帮助被办案机关审查的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疏通关系、获从轻处理为名,虚构自己为办此事花费巨额资金的事实,骗取丁书苗、侯军霞(丁书苗女儿)钱款共计人民币3000万元及沃尔沃吉普车一辆(变卖后获利人民币80万元)。
    刘琳在庭审现场称:“在预审时,我不敢说出这个领导是谁,今天我把他说出来,领导就是刘志军。”
铁道部原建管司副司长阎建,在担任乌鲁木齐铁路局工务处长期间,在其管辖下的设备和工程更新改造中,操纵招投标,通过不当手段非法谋取个人经济利益,被新疆检方盯上。
    刘志军在担任铁道部部长之后,先是将阎建调入铁道部担任运输局基础部副主任,其后于2004年10月调入建管司担任副司长。但次年5月,阎建即被新疆高检带走。上述接近铁道部的人士称刘志军曾经想通过关系将阎建“营救”出来,但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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