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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射洪县检察院批捕一例制造毒品案件

日期:2012-08-27 17:14:37 来源:59刑事辩护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为制造毒品,他们进行了一年多的学习和实验制造,8月10日,犯罪嫌疑人杨某等人被遂宁射洪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制造毒品罪批准逮捕。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多年来没有固定职业和收入的30岁女性杨某,为了赚大钱,从2011年开始收集、学习制造冰毒的资料和方法,并先后在盐亭、59双流等地的出租屋内设置“实验室”,进行了多次制造冰毒实验。今年7月4日,公安民警在59一出租房内将其抓获,并查获大量的制毒工具以及制毒所需的化学药品。
    据悉,杨某采取的是新型的“诱惑制毒法”,其随身携带的笔记本上记录了大量的制毒化学原料、配料名称、实验数据、示意图、工艺流程等制毒资料。

    相关链接【制造毒品罪量刑标准】【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制毒原料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59律师谈逮捕】【毒品的种类、构成及其危害

59刑事辩护网  59知名律师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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