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一窃贼带刀偷内衣 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
日期:2012-04-20 17:11:53 来源:59刑事辩护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 华西城市读本讯 偷了一套内衣,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此案近日刚刚在资中县人民法院审结,被告人曾某盗窃罪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据法院介绍,2012年1月13日,曾某携带折一把叠刀窜至资中县重龙镇鼓楼街恒源祥内衣店外,趁店主不备,将该店出售的一套内衣盗走逃离现场。
在落网后,资中县公安局管制刀具认定书认定,曾某所持有的刀具属管制刀具。
资中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携带凶 器,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遂法院依法判决对曾某作出了以上处罚。
据了解,这是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资中县审结的首例被告人携带凶 器盗窃案获刑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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