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辩护 无罪辩护 毒品犯罪 官员犯罪 老总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人身财产类犯罪 其他犯罪 取保候审 成功案例 收费标准 刑事制度 如何判刑
重点专题 取保候审 成功案例 无罪辩护 死刑辩护 毒品犯罪 行贿受贿 贪污罪 合同诈骗罪 未成年人犯罪 抢劫罪 故意杀人罪 盗窃罪 交通肇事罪 文书范本 聘请律师 收费标准 律师文苑 刑事辩护 刑事制度 诉讼指导 重婚罪 挪用资金罪 危害公共安全 诈骗罪 挪用公款罪 强奸罪 危险驾驶罪 法律法规 在线咨询 刑事自诉
 
 
 
法律咨询热线

 
 
 
 
 
 
刑事要闻 首页 > 刑事资讯 > 刑事要闻

为抢“闺密”花季少女走上犯罪道路

日期:2012-09-13 17:09:01 来源:59刑事辩护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人民网湖北荆门9月13日电 本是花季年龄的三名少女因为弄晕了同性之爱,扭曲了同性情感,继而引发忌嫉、争风吃醋,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2012年6月20日21时许,化名张某某(女,17岁,钟祥人,在校高中生)在荆门城区一网吧内上网时,被现女友化名苏某某(女,21岁,荆门人)的前“男友”熊某某(女,20岁,河北人)以抢了女朋友为由打了一耳光,后被众多网民劝离。6月21日16时许,张某某与苏某某密谋后,邀约王某(男,19岁,荆门人)、齐某(男,17岁,荆门人)一起来到荆门城区熊某某工作的地方准备教训熊某某一顿。谁知熊某某见到张某某一行后,气急败坏地拿起砍刀架在张某某的头上。无奈之下,张某某一行只好妥胁。
    心中满是愤恨的张某某哪肯就此善罢甘休。21日晚,他再次喊来原班人马在建设街找到熊某某,四人对其拳打脚踢,并威胁熊某某不得在骚扰张某某、苏某某,不得影响张、苏2人之间的美好恋情。情急之下,熊某某二步便骑到竹皮河的护栏上,扬言要自杀,并在10秒钟后“猛”地跳了下去。案发后,王某被龙泉派出所依法给予了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的处罚。
    7月20日,熊某某的伤情鉴定为轻伤。9月11日,在张某某家长的再三恳求下,并征得熊某某的同意,办案民警经多次调解,由张某某赔偿熊某某三万元的医疗费、精神损失费。

    相关链接【故意伤害罪轻伤标准是什么?】【故意杀人罪与引起他人自杀的认定】【59刑事律师答疑--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是否支持精神损害赔偿金?

59刑事辩护网  59知名辩护律师  编辑

【相关文章】
 
返回首页 关于我们 专业团队剪影 刑事资讯 收费标准 权威领域 刑事程序 强制措施 刑事自诉 律师文苑 59律师 刑事辩护 诉讼指导 法律法规 联系我们 文书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