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辩护 无罪辩护 毒品犯罪 官员犯罪 老总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人身财产类犯罪 其他犯罪 取保候审 成功案例 收费标准 刑事制度 如何判刑
重点专题 取保候审 成功案例 无罪辩护 死刑辩护 毒品犯罪 行贿受贿 贪污罪 合同诈骗罪 未成年人犯罪 抢劫罪 故意杀人罪 盗窃罪 交通肇事罪 文书范本 聘请律师 收费标准 律师文苑 刑事辩护 刑事制度 诉讼指导 重婚罪 挪用资金罪 危害公共安全 诈骗罪 挪用公款罪 强奸罪 危险驾驶罪 法律法规 在线咨询 刑事自诉
 
 
 
法律咨询热线

 
 
 
 
 
 
侦查阶段 首页 > 刑事程序 > 侦查阶段

侦查机关查封赃款后应当如何处理?

日期:2012-05-04 17:29:07 来源:59刑事辩护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侦查机关查封赃款后应当如何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赃款赃物的处理程序比较混乱。譬如,到底什么是赃物,立法并没有统一其内涵和外延:有时是指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刑法第64条),有时是指公、检、法扣押、冻结的被告人的财物(刑诉法第198条),有时是指追缴的财物(《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76、277条)。赃款赃物是一个程序性概念,是指与犯罪有关的物品和款项被公、检、法查封、扣押或冻结,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就成为赃款赃物。赃款赃物只能是有形物,无形物不能成为刑事诉讼意义上的赃款赃物。与犯罪客体不同,某种社会关系不能成为赃款赃物;与犯罪对象不同,电力、天然气等无形物虽具经济价值,但不能成为赃款赃物;与民法上的标的物也不同,智力成果等利益不能成为赃款赃物,作为赃款赃物的只能是有形物。
  处理赃款赃物的程序的五个原则是:
  一是直接返还原则。当赃款赃物为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且有相应证据予以证明时,公、检、法三机关都有处理权,都可以直接决定及时返还被害人。
  二是随案移送并由法院统一处理原则。当赃款赃物同时为物证时,应当随案移送;当赃款为汇款、存款时,原则上应随案移送,待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统一处理。六部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8条规定:“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依法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侦查机关冻结在金融机构的赃款,应当向人民法院随案移送该金融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由人民法院通知该金融机构上缴国库,该金融机构应当向人民法院送交执行回单。”
  三是查封、扣押机关自行处理原则。当案件非正常终结时(公、检立案后又销案的,检方作不起诉处理),对已扣押、查封、冻结的涉案财产由公、检自行处理。
  四是违禁品应当销毁原则。刑诉法第198条规定:“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五是法院申请拍卖、变卖原则。赃款赃物转化后(包括全部转化和部分转化),对此处理时应区分不同情况慎重对待:当实物为小额动产、财产全部由赃款购得、有明确的被害人又有相应的证据时,公、检、法三机关都可以直接决定返还被害人;当实物为小额动产、部分由赃款购得时,应随案移送,待法院作出判决时一并处理;当实物为大额动产或不动产时,不论其是全部由赃款转化或部分由赃款转化的,都应待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时由法院统一申请拍卖或变卖。

【相关文章】
 
返回首页 关于我们 专业团队剪影 刑事资讯 收费标准 权威领域 刑事程序 强制措施 刑事自诉 律师文苑 59律师 刑事辩护 诉讼指导 法律法规 联系我们 文书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