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辩护 无罪辩护 毒品犯罪 官员犯罪 老总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人身财产类犯罪 其他犯罪 取保候审 成功案例 收费标准 刑事制度 如何判刑
重点专题 取保候审 成功案例 无罪辩护 死刑辩护 毒品犯罪 行贿受贿 贪污罪 合同诈骗罪 未成年人犯罪 抢劫罪 故意杀人罪 盗窃罪 交通肇事罪 文书范本 聘请律师 收费标准 律师文苑 刑事辩护 刑事制度 诉讼指导 重婚罪 挪用资金罪 危害公共安全 诈骗罪 挪用公款罪 强奸罪 危险驾驶罪 法律法规 在线咨询 刑事自诉
 
 
 
法律咨询热线

 
 
 
 
 
 
审判阶段 首页 > 刑事程序 > 审判阶段

人民检察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应当怎么办?

日期:2012-05-21 17:11:44 来源:59刑事辩护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人民检察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应当怎么办?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重新审理的一种诉讼活动。人民检察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是使违反法律规定的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能够得到纠正的一种重要方法,也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形式。

【相关文章】
 
返回首页 关于我们 专业团队剪影 刑事资讯 收费标准 权威领域 刑事程序 强制措施 刑事自诉 律师文苑 59律师 刑事辩护 诉讼指导 法律法规 联系我们 文书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