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辩护 无罪辩护 毒品犯罪 官员犯罪 老总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人身财产类犯罪 其他犯罪 取保候审 成功案例 收费标准 刑事制度 如何判刑
重点专题 取保候审 成功案例 无罪辩护 死刑辩护 毒品犯罪 行贿受贿 贪污罪 合同诈骗罪 未成年人犯罪 抢劫罪 故意杀人罪 盗窃罪 交通肇事罪 文书范本 聘请律师 收费标准 律师文苑 刑事辩护 刑事制度 诉讼指导 重婚罪 挪用资金罪 危害公共安全 诈骗罪 挪用公款罪 强奸罪 危险驾驶罪 法律法规 在线咨询 刑事自诉
 
 
诉讼指导
 
法律咨询热线

 
 
 
 
 
 
诉讼指导 首页 > 诉讼指导

间接故意

日期:2012-05-30 18:34:20 来源:59刑事辩护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间接故意

   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在认识特征上,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心理态度。如果行为人明知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仍决意为之,就超过了间接故意认识因素的范围,应属于直接故意。在意志特征上,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在当时的情况下,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是否发生不能肯定,危害社会的结果不是行为人实施行为的目的所在。行为人既不是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也不是希望危害结果不发生。行为人之所以要实施犯罪行为,目的在于追求这种危害社会结果之外其他结果。因此,行为人对行为将会发生的危害社会的结果采取了听之任之的态度,即结果发生也可以,不发生也无所谓,两种结局都不违背行为人的意志。

上一篇:故意犯罪的形态

下一篇:间接故意犯罪

【相关文章】
 
返回首页 关于我们 专业团队剪影 刑事资讯 收费标准 权威领域 刑事程序 强制措施 刑事自诉 律师文苑 59律师 刑事辩护 诉讼指导 法律法规 联系我们 文书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