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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情犯罪的特点

日期:2012-06-18 17:45:27 来源:59刑事辩护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激情犯罪的特点

  从犯罪主体看
  一般容易诱发激情犯罪的人在生活经历和心理特征上都与平常人存在着一些差异。他们的生活经历坎坷,遭受过较多失败,或是与自己的理想有较大差距,经常产生挫败感。如果他们没有恰当而有效的渠道排泄心中的压抑与愤恨,一旦遇到消极激情事件的发生,立即会产生犯罪冲动,引发犯罪行为。
  从犯罪主体的社会地位看
  社会弱势群体更容易产生激情犯罪;弱势群体面临着经济困难、社会地位低下以及社会资源分配不均等诸多问题,自然在心理上更多地体验到不平衡感与生活挫败感。同时,弱势群体的文化程度相对较低,使得他们在面临冲突时难以求助于法律或其他更理智的解决方式,从而可能采取原始手段发泄情绪。
  从犯罪行为看
  激情犯罪案件的诱因多为强烈的刺激事件,具有突发性。激情犯罪的发生似乎具有偶然性,但从整体而言,这种偶然行为又是必然发生的。因为犯罪行为人的心理因素决定他必然会采取激烈的方法解决纠纷,所不能完全确定的只是犯罪实施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被害人。
  从司法的途径看
  司法失信于民也是导致激情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法院本来是解决纠纷的最有力与最终目的的地方,但是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不知不觉之中变成当事人和司法机关的矛盾,这一现象值得反思。如果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还不能实现公平,他们只能自己解决问题,那就会刀枪相见、拳脚相加,导致激情犯罪的频繁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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