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假想防卫?
日期:2012-05-09 17:42:38 来源:59刑事辩护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什么是假想防卫?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
假想防卫具有如下特征:
1.不法侵害事实根本不存在,行为人误认为存在;
2.行为人是出于防卫的意识,实施防卫行为;
3.行为人防卫行为造成了无辜者的损害。
假想防卫应负的刑事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1.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造成危害结果,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
2.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了防卫行为,而在防卫过程中从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造成的后果显属不当,叫“假想防卫过当”,行为人应当对过当的结果负责,可以比照防卫过当来处理。责任比第一种轻一点;
3.主观条件的限制,行为人不可能预见到,所采取的手段方法也无不当之处,应属于“意外事件”;
4.行为人既是假想防卫,也是提前防卫,主观过错应属“故意”。
上一篇: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下一篇:什么是防卫不适时?
【相关文章】
- 死刑的概念(2012-05-31)
- 什么是死刑?(2012-05-31)
- 死刑的定义(2012-05-31)
- 世界上还有哪些国家保留死刑?(2012-05-31)
- 世界上有多少国家已经废除死刑?(2012-05-31)
- 美国的死刑状况(2012-05-31)
- 美国还有哪些洲保留死刑?(2012-05-31)
- 美国还有多少洲保留死刑?(2012-05-31)
- 日本的死刑适用状况(2012-05-31)
- 印度的死刑适用状况(2012-0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