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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的免除

日期:2012-07-04 17:41:07 来源:59刑事辩护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刑罚的免除

    刑罚的免除,也称免除刑罚、免除处罚、免除刑事处罚、免除刑罚处罚,是指对行为作有罪宣告,但对行为人免除刑罚处罚,即不判处任何刑罚。免除刑罚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对行为作有罪宣告,不判处刑罚,但给予一定的非刑罚处罚;二是对行为作有罪宣告,既不判处刑罚,也不给予其他非刑罚处罚,即单纯宣告有罪。
    免除刑罚虽然是免除了刑罚处罚,但仍然是实现刑事责任的方式;在免除刑罚情况下,仍然追究了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所以,免除刑罚不意味着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免除刑罚以行为构成犯罪为前提,换言之,免除刑罚以原则上应当给予刑罚处罚为前提。如果行为不构成犯罪,不应当受刑罚处罚,那么,就只能是不处罚。
    免除刑罚以具备刑法规定的免除刑罚的情节为前提,这种情节表明罪行轻微,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小,即使不判处刑罚,也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也能实现预防犯罪尤其是特别预防的目的。免除刑罚虽然以犯罪情节轻微为前提,却与刑法第13条但书所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况具有本质区别。后者不构成犯罪,不能给予刑罚处罚,而不是免除刑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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