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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的应当如何处理?

日期:2012-07-09 17:33:31 来源:59刑事辩护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的应当如何处理?

    看守所在押人员在羁押期间死亡的,应当立即报告人民检察院和办案机关,由法医或者医生作出死亡原因的鉴定,并通知死者家属。对于非正常死亡的,还应经过当地人民检察院检验,并通报办案机关。
    在押人员死亡后,由看守所通知在押人员的近亲属领回尸体火化,没有近亲属的或者拒绝领回的,由看守所予以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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