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辩护 无罪辩护 毒品犯罪 官员犯罪 老总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人身财产类犯罪 其他犯罪 取保候审 成功案例 收费标准 刑事制度 如何判刑
重点专题 取保候审 成功案例 无罪辩护 死刑辩护 毒品犯罪 行贿受贿 贪污罪 合同诈骗罪 未成年人犯罪 抢劫罪 故意杀人罪 盗窃罪 交通肇事罪 文书范本 聘请律师 收费标准 律师文苑 刑事辩护 刑事制度 诉讼指导 重婚罪 挪用资金罪 危害公共安全 诈骗罪 挪用公款罪 强奸罪 危险驾驶罪 法律法规 在线咨询 刑事自诉
 
 
 
法律咨询热线

 
 
 
 
 
 
职务犯罪 首页 > 权威领域 > 职务犯罪

玩忽职守罪量刑标准

日期:2012-02-15 16:48:05 来源:59刑事辩护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的;
    7、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100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1000万美元以上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玩忽职守罪量刑标准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构成玩忽职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刑: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 
    三)徇私舞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五)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巨额外汇被骗或者逃汇的; 
    七)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八)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以玩忽职守罪论处的,具有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二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增加有期徒刑一年。具有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刑。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 
    一)致人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或者轻伤15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五年;同时具有两个情形的,为有期徒刑六年;情节严重的,为有期徒刑七年: 
    一)致人死亡7人以上,或者重伤15人以上,或者轻伤30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的。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以玩忽职守罪论处的,具有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二年。
    前款人员犯玩忽职守罪,具有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八年;同时具有两个情形的,为有期徒刑九年;情节严重的,为有期徒刑十年。

——59刑事辩护网  编辑整理

【相关文章】
 
返回首页 关于我们 专业团队剪影 刑事资讯 收费标准 权威领域 刑事程序 强制措施 刑事自诉 律师文苑 59律师 刑事辩护 诉讼指导 法律法规 联系我们 文书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