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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复核程序

日期:2012-05-26 17:32:13 来源:59刑事辩护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死刑复核程序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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