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减刑的法律要求
日期:2012-05-11 17:05:14 来源:59刑事辩护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死缓减刑的法律要求
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减刑过程中,有如下法律要求:
一)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核准死刑缓期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
二)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依法及时报送和裁定。
三)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无期徒刑的刑期,从生效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不变。
四)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改为剥夺政治权利3年以上十年以下。
五)对死刑缓期执行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上一篇:缓刑与死缓的区别
下一篇:非暴力犯罪死刑引发法学界热议
【相关文章】
- 死刑的概念(2012-05-31)
- 什么是死刑?(2012-05-31)
- 死刑的定义(2012-05-31)
- 世界上还有哪些国家保留死刑?(2012-05-31)
- 世界上有多少国家已经废除死刑?(2012-05-31)
- 美国的死刑状况(2012-05-31)
- 美国还有哪些洲保留死刑?(2012-05-31)
- 美国还有多少洲保留死刑?(2012-05-31)
- 日本的死刑适用状况(2012-05-31)
- 印度的死刑适用状况(2012-0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