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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和一般殴打有什么区别?

日期:2012-06-11 17:27:38 来源:59刑事辩护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故意伤害罪和一般殴打有什么区别?

    一般殴打行为只是给他人造成暂时性的肉体疼痛,或使他人神经受到轻微刺激,但没有破坏他人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故不构成犯罪。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殴打行为表面上给他人身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但显著轻微,即按《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不构成轻伤的,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因此,在区分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时,既要考虑行为是否给人体组织及器官机能造成了损害,又要考察损害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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