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罪的对象“人”的相关认定
日期:2012-06-12 17:16:30 来源:59刑事辩护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故意杀人罪的对象“人”的相关认定
故意杀人罪的对象是“人”,无论是何人,即使行为人主观上发生对象错误认识,如,将张三误认为李四而杀死的,同样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这里的“人”,是具有生命的人,人的生命,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一般认为出生以脱离母体开始独立呼吸为标志,而死亡以大脑功能停止活动为标志。因此,溺婴是故意杀人罪,而堕胎的行为则不构成犯罪,因为胎儿与尸体一样,都不能成为故意杀人罪的对象,但行为人误将尸体当作活人杀害的,属于对象不能犯的未遂,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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