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区分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与骗取出境证件罪?
日期:2012-06-08 17:34:50 来源:59刑事辩护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怎样区分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与骗取出境证件罪?
二者的区别有以下两点:
1、犯罪对象不同。本罪对象是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后罪的对象是出境证件。作为本罪犯罪对象的证件既有出境证件,也有入境证件,且证件本身并不是真实、合法、有效的,而是伪造、变造的;而作为后罪犯罪对象的证件则只是出境证件,且证件本身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2、犯罪行为特征不同。本罪特征是“向他人提供”,至于行为人如何弄到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的,与定罪无关;而后罪的行为特征是“骗取”,只有行为人弄虚作假,骗取出境证件的,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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