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中止洗钱行为,但未造成实际损失的,是否成立洗钱罪?能否减轻刑罚?
日期:2012-06-20 16:55:58 来源:59刑事辩护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行为人中止洗钱行为,但未造成实际损失的,是否成立洗钱罪?能否减轻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中止洗钱行为虽未造成实际损失,依然成立洗钱罪,但应当免除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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