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裂国家罪与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界限
日期:2012-06-04 17:56:51 来源:59刑事辩护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分裂国家罪与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界限
这两个罪的行为方式是相同的,都包含组织、策划、实施的行为,但它们的直接客体是不同的,前者侵犯的是国家的统一,后者侵犯的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另外,它们的主观方面也是不同的,前者的是分裂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后者目的是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分裂国家的行为与颠覆政权的行为是不尽相同的,国家被分裂,但政权依然存在的现象,是屡见不鲜的。反过来说,政权被颠覆了而国家没有分裂的现象也是屡见不鲜的。
【相关文章】
- 死刑的概念(2012-05-31)
- 什么是死刑?(2012-05-31)
- 死刑的定义(2012-05-31)
- 世界上还有哪些国家保留死刑?(2012-05-31)
- 世界上有多少国家已经废除死刑?(2012-05-31)
- 美国的死刑状况(2012-05-31)
- 美国还有哪些洲保留死刑?(2012-05-31)
- 美国还有多少洲保留死刑?(2012-05-31)
- 日本的死刑适用状况(2012-05-31)
- 印度的死刑适用状况(2012-0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