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滥伐林木罪中的“林木”?
日期:2012-06-04 17:55:24 来源:59刑事辩护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怎样理解滥伐林木罪中的“林木”?
本罪的犯罪对象与盗伐林木罪的对象相同,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询整范围之外的个人房前屋后种植零星树木不属于本罪的犯罪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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