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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国有控股、参股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国有公司、企业人员的解释

日期:2012-07-27 18:16:47 来源:59刑事辩护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国有控股、参股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国有公司、企业人员的解释

          (2005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59次会议通过 自2005年8月11日起施行)
                                    2005年8月1日 法释[2005]10号

    为准确认定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三节中的国有公司、企业人员,现对国有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国有公司、企业人员解释如下:
    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有公司、企业人员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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