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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文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解释

日期:2012-05-27 18:08:45 来源:59刑事辩护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解释

    【颁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2005.12.29
    【实施日期】2005.12.29
    【效力状况】现行生效
    【效力级别】法律性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关于走私、盗窃、损毁、倒卖或者非法转让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行为适用刑法有关规定的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
  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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